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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慧谷空间   发布时间: 2014-03-26 14:5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4年新申请认定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新申请认定企业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三章第十条要求。

三、申报程序:

1、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资料,并在线打印。

2、到所属区科技局进行备案登记。

3、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备案表》附件1(电子版)、《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大厦1406室(汉口发展大道164号)。

四、报送要求

(一)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二)网上申报材料的附件必须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同时利用5M的附件上传资源,上传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等其他重要证明材料。

(三)申请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主要内容包括: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同时附送符合资质条件中介机构的证明或说明;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同时附送符合资质条件中介机构的证明或说明;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四)各单位申报的材料内容要求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涉密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密信息严禁上网,正式申报前请咨询省国防科工办(联系人:项军,电话:027-59811835)。

五、申报时间:

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的工作安排,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受理申报材料时间节点为2014414日。请申请参加此次评审的企业在此之前将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

六、其他事项:

请各区科技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认真组织并辅导本辖区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认定申报工作,按附件3的要求做好备案统计工作,将汇总表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网络咨询:

科技部火炬中心信息处:010-63923592, 63923596 

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处:胡  寅     65692148 

                胡育龙     6569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