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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市电子发展和软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慧谷空间   发布时间: 2014-08-26 11:2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武财企[2004]284号)、《武汉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武财企[2007]172号)文件,武汉市信息产业办发布了《2015年市电子发展和软件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1),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主体资格
(一)产业项目:包括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类和软件类。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附件1中项目指南确定的范围或方向,有明确的融资渠道、较好的市场潜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完善的经营机制。软件类、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类项目投资额分别在人民币300万元和500万元以上。
(二)奖励及补贴: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3]15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数据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4]12号)文件要求及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纳入武汉市电子信息产业行业统计范围,按时向武汉市信息产业办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产业项目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类和软件类产业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参考附件2和附件3,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情况简表》和《项目登记表》。
(二)奖励及补贴
各种奖励及补贴类申报材料参考附件4,包括:《武汉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补助资金申请报告》,《武汉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及补贴申请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均采用A4纸打印:申请报告(含申报表和报告附件)一式三份,不加塑料封皮、简单装订,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项目简表一式九份,散页、不装订。报送纸质版申报资料时,需同时提交项目报告、简表、登记表电子版。
三、时间要求和联系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企业于2014年9月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802室、珞瑜路湖滨花园酒店斜对面);在汉国家、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武汉市信息产业办报送。
武汉市信息产业办
联系人:张成利、陈静、彭玲
联系电话:82796755、82796774、82796758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
联系人:黄伟良、黄世容
联系电话:67880073、67880657
邮 箱:3653145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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