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16年新认定企业; 2、2010年认定,2013年通过复审,2016年需重新认定企业; 3、2013年认定,2016年需重新认定企业(按照《工作指引》要求,今后高企认定不再设复审环节)。 注:注册纳税地在东湖高新区企业 二、申报条件:申请认定企业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 三、申报程序: 1、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未注册的首先进行注册登记,登陆成功后,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材料的附件必须上传知识产权、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等重要证明材料。 2、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东湖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光谷公共服务中心二楼D26号科创局窗口曾梅,东湖开发区管理大楼八楼803室罗勇)。
四、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包括: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各单位申报的材料内容要求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涉密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密信息严禁上网,正式申报前请咨询省国防科工办(联系人:徐小平,电话:027- 87279762)。 五、申报时间: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的工作安排,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站受理申报材料时间节点分别为9月1日、10月14日。 六、咨询和联系方式 网络咨询: 科技部火炬中心信息处:010-63923592, 63923596 政策咨询: 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罗勇 6788 0523 曾梅 6788 0305 微信平台:创新光谷(chuangxinguanggu) QQ群:143438374 148367162
附件:1、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 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607/201607260352044.docx 2、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 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607/201607260353006.docx 3、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607/201607260356034.xls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6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