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农业高校院所: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办〔2014〕42号)、《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31号)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旨在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区域试验和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及有关农业高校院所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完成网上推荐并统一行文报省科技厅。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时,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 b s t d . g o v .c 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以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科技研究类项目类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电子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以附件形式上传电子版(大小控制在50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不接受纸质材料申报。 三、申报范围 主要支持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装备与农业物资、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以及涉农其它需要转化的成果与技术。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加工、畜禽两条产业链的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在湖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或研发机构。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成立2年以上,注册资金须大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高校或研发机构须具有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2.由企业为主体承担的,企业自筹资金与财政资助经费比例在2:1以上,自筹资金须提供有效证明。项目成果非本企业的,企业须与成果拥有方分别作为技术成果转化方和持有方共同承担,并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3.项目申报单位转化的农业科技成果必须在其主营业务范围内,且具备成果转化的平台。 4.不支持的项目范围: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成果已获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5.近三年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正在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验收(结题)后方可申报。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粮食生产加工、畜禽产业链企业申报项目,可同时申报和承担2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可同时申报和承担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6.承担了近两年省级科技计划但未验收(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7.原则上支持近两年取得的新成果。重点支持新品种、农产品加工技术的成果转化。 8.对于上报材料中的成果鉴定(专利)、合作协议、承担单位登记等情况,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 9.严格控制项目预算中的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原则上对省内已具备仪器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不得作购置预算。 五、材料要求 项目申请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须认真阅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规定填写申请书。项目立项后,合同书指标任务将按照申请书内容进行填报,不再修改。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转化资金项目论证和评审主要依据,申请单位必须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报告中应当包括项目预算及其分解情况,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技术路线、技术经济指标及计划进度,必须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一致。 3.相关附件 申请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需通过年审)。 (2)成果证明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审批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企业要提供201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要提供2013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结余分配表等。会计报表须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5)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者须提供)。 4.申报材料编写顺序 申报材料的编写顺序是:封面(加盖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公章)、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的文字内容按“项目申请书”首页格式填写。 五、其他 1. 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 2.业务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农村处 谢德凤 027-87135807 朱勇进 027-87135809 陈汉武 027-87135809 网上申报技术联系方式:027-87265789
2014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