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6月,科技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引导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计〔2014〕166号),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及其相关合同管理的规定,做好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下简称"技术创新项目")的合同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技术创新项目合同是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合同签定过程要确保其严肃性和完整性。每份创新基金合同均应由甲方(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乙方(项目承担单位)、丙方(项目推荐单位)逐一认可每项条款及内容,并签字(或印章)及加盖单位公章,方能正式生效。
2.本次签订合同仅包括技术创新项目,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3.合同规定项目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
4.合同签订和合同信息实行数字化管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必须通过“创新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 )完成,确保电子版本合同与打印纸质合同内容及版本一致。
5.项目承担单位在线填写项目合同,提交给项目推荐单位进行审核。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辖区内所有立项企业的立项合同,并将纸质合同(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汇总后,在规定时间(见附件)带至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6.项目推荐单位应及时组织并指导辖区内立项项目承担单位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次合同签订工作,并将本批项目合同签订的情况与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助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7.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联系人:张立红、曹建平
电话:010-88656231、88656233
(2)网络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王宇彤
电话:010-88656302、88656318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2014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