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武汉市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4年需复审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请复审的企业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
三、申报程序
1、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资料,并在线打印。
2、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备案表》附件1(电子版)、《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大厦1406室(汉口发展大道164号)。
四、报送要求
(一)参与复审的企业都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二)网上申报材料的附件必须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同时利用5M的附件上传资源,上传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等其他重要证明材料。
(三)参与复审的企业,均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主要包括: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复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同时附送符合资质条件中介机构的证明或说明;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同时附送符合资质条件中介机构的证明或说明;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四)各单位申报的材料内容要求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涉密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密信息严禁上网,正式申报前请咨询省国防科工办(联系人:项军,电话:027-59811835)。
五、申报时间:
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的工作安排,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复审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5日(本年度复审企业仅安排这一批集中受理),请在此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武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工业科技成果推广部(市科技大厦1406室)。
六、其他事项:
请各区科技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信局,认真组织并辅导本辖区应复审的企业进行复审申报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政策咨询电话:010-8865625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6304
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处:胡育龙 65692189
胡 寅 65692148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