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商务局关于委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开展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的函》(武商务函〔2010〕1号)及市、区关于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开展东湖高新区2014年第三批服务外包企业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企业在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期满一年。 2、从事服务外包业务,即依据多年期或基于年金的合约或特定项目的合约安排,提供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管理外包(KPO)等外包服务。(具体参见附件1) 3、具有从事服务外包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经营场所和一定规模人员,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60%以上。 4、有长期稳定的服务外包合同及收入证明,服务外包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不少于60%。 5、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6、定期接受年检并纳入高新区统计。 二、认定程序和步骤 1、网上申报。登录武汉市商务局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系统(http://oa.wuhansourcing.gov.cn)注册并填报相关企业信息。 2、纸质材料申报。通过网上初审后,按第三项的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3、材料审核。通过终审的企业,由武汉市商务局颁发服务外包企业证书。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服务外包企业认定须填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申报书》(附件2),并根据申报书说明要求提供附件。 2、申报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申报书和服务外包企业认定表电子版(发送邮箱5313699@qq.com)。 申报资料请于2014年11月28日前报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管委会办公大楼803室)。 四、其他说明 1、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和年检工作由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组织开展。 2、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国家、武汉市和高新区相关政策。 3、经认定的企业须注册登录国家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统计系统(http://fwwbqy.fwmys.mofcom.gov.cn/)和武汉市商务局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系统(http://oa.wuhansourcing.gov.cn)填报企业信息及服务外包合同执行信息。
联系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秦海波 电 话:67880143 邮 箱:5313699@qq.com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4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