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各有关单位: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于2011年启动“瞪羚企业”认定培育工作。在管委会一系列政策支持和科技服务机构的关注下,经认定的“瞪羚企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壮大。为深入实施“瞪羚企业”促进计划,培育一批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瞪羚企业”,现开展2014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具有“专、特、精、新”特点、发展前景好的中小科技企业。
2、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3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3、符合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
4、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东湖高新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认定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制作申报材料。
2、遴选。由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进行申报材料审查、企业筛选和评价等工作,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3、审议。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审议,初步确定“瞪羚企业”名单。
4、公布。将初步确定的“瞪羚企业”名单在东湖高新区网站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下发正式文件公布“瞪羚企业”名单。
三、支持措施
1、支持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支持企业获得信用贷款;通过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形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加快进入资本市场。
2、支持企业拓展发展空间。优先推荐企业入驻东湖高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对企业租赁研发、生产或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期限的房租补贴。
3、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平台建设、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4、支持企业开展战略咨询。支持企业确定发展战略,并制定商业模式、业务选择、人力资源、市场营销、信息化等专项提升计划。
四、申报要求
1、请登录www.tsip.com.cn,按照网站上的流程提交材料,完成申报。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丁 鹏
电 话:67886052
电子邮箱: dp2727@126.com
地 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803室
特此通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