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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预通知

发布者:慧谷空间   发布时间: 2014-03-12 17:4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组织推荐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科企金〔2014〕2号)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为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系统注册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统一采取网上申报,系统注册网址为www.innofund.gov.cn。注册注意事项指南和相关要求详见《关于申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网站注册的通知》(http://www.wehdz.gov.cn/structure/xw/xwzw_27432_1.htm)。

二、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并且在项目申报系统中“行政区域”选择“湖北武汉东湖高新区”。

申报单位无未验收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

企业正常运行,有具体业务和经营性活动。

科技部关于2014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有所变化,具体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支持方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产品研发给予支持。

2.支持方式:无偿资助、贷款贴息。

3.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符合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2)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企业职工不超过30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资产总额及年营业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的新增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并已足额到位(提供当期银行对账单和专项用于该项目的研究开发的承诺函)。

(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

1.支持方向: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的技术咨询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工程化服务、技术培训服务、技术创业辅导服务等给予支持。

2.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3.申请条件:

(1)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本科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全体人员的60%以上。

(2)机构上年度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合理的收费标准;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具有不低于30家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服务总体满意度较高(提供客户满意度相关证明材料),2013年度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须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提供相对应的服务合同、协议及凭证)。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项目

1.支持方向:对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行为给予支持。

2.支持类型:阶段参股、风险补助、投资保障。

3.申请条件:符合《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  相关要求

1.项目正式申报的要求、条件和时间以科技部、财政部正式通知为准。

2. 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项目的单位,自2014年3月10日起可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上申报系统开始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的单位待正式通知下发后再行准备材料。

3.请各有关单位近期高度关注科技部火炬中心、湖北省科技厅以及东湖高新区政务网通知,认真准备基础材料。

四、  联系人及方式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周星 67880527

生产力促进中心 鄢芹芹 67880723

     东湖创业中心  罗敬  87498887-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