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桐”计划鼓励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意见》(武政规〔2013〕14号),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宣传和表彰大学生创业典型,努力营造大学生创业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主要技术骨干(已被评为“大学生创业先锋”的创业大学生无需申报);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无不良劣迹; (三)有较好的创业能力,注重创业团队建设;不惧困难,勇于创新创业,创业精神可嘉,在影响、激励和带动周围大学生了解创业、转变观念、选择创业方面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创办企业在武汉地区注册、实际运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内注册或办公; (五)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或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已有营业收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科技园区管理机构审查并推荐; (三)申报者直接或由推荐单位汇总后集中报市科技局青桐办。 三、申报材料 (一)《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见附件)。 (二)附件材料: 1、申报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在校证明复印件; 2、创办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营业收入等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供; 4、《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中涉及到的有关证明材料。 请将《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 四、有关事宜 (一)申报时间: 2014年5月30日—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11时止。请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青桐办(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2室)。 (二)申报咨询: 联 系 人:张 舟 蒋 永 联系电话:027-65692204 027-65692144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