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改委,开发区及东湖风景区发改局: 为促进武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推进“服务业升级计划”全面实施,按照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现组织开展2014年(第二批)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 2014年服务业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服务业升级计划”提出的现代物流、商贸与商务、金融、工程设计、会展业、文化创意、软件信息、大数据、旅游、公共服务等十大重点产业,优先支持在服务业“新模式、新技术、新领域、新机制、新领军人物”方面具有创新引领作用的产业支撑性项目,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支持集聚园区建设,重点扶持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研发设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展示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 (二)培育龙头和品牌,重点支持服务行业龙头和企业集团实施规模化、品牌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项目,鼓励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服务业领军企业创建全国全省知名品牌(驰名商标),以及各区重点引进的服务业大企业和重点服务业项目。 (三)支持薄弱环节,重点是特色突出、具有一定专业化及国际化水平的咨询、评估、律师、会计等中介服务业项目;面向城市居民生活服务、具有公益服务性质的教育培训、健康服务、居家养老、便民服务等领域市场化运作的项目。 (四)探索新模式,重点鼓励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支持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网络增值服务等领域的服务业项目。 (五)应用新技术,重点是商贸、市场等传统服务业领域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档升级的项目;从制造业企业剥离出来发展服务业,实施的新项目;运用新技术推进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旅游建设等方面的项目。 (六)发展新领域,时尚产业,重点是以服装服饰行业创意设计、品牌推广、展示交易等为核心的时尚产业链项目;会展业,重点是会展的策划和承办、专业服务、信息服务等完善会展产业链的项目;高技术服务业,重点是软件信息及服务外包、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领域项目;创意设计产业,重点是工程设计、工业设计、公共研发设计、广告创意设计等新兴服务业领域项目。 (七)鼓励新机制,重点是传统领域应用市场化运作机制、新商业运作机制、新投融资机制等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性的项目。 (八)培育新领军人才,重点是服务业有关行业领军人物投资建设的,能够带动行业、企业或集聚区发展,创新业态、填补空白,显著扩大市场规模和效益,提高企业品牌形象的现代服务业项目。 (九)支持改革创新,重点是江汉区、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以及武昌区、江岸区等省级服务业试点区内支撑性、创新性项目。 (十)完善服务业基础工作,重点是探索服务业标准化,加强服务业统计等利于完善服务业工作基础的服务业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是在武汉市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且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 (二)符合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升级计划确定的方向和重点;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扩大市场容量、扩大就业、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现代服务业项目。 (三)2014年12月完工或主体工程当年完工的项目。 (四)已经获得市政府投资或我市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区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于6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的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陶劲松:82796072 500907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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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