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武新管[2011]99号)和《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实施导则》(武新管[2013]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东湖高新区2014年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办理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且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并在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备案登记相关手续的中小企业。 二、奖励标准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期间,对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中小企业,贴息标准:对通过专利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东湖高新区企业,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25%给予贷款贴息奖励,对单个企业的年度贴息奖励总额不超过60万元。 三、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五份) 1、东湖高新区2014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 3、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证书。 4、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5、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等)。 6、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以上第2、3、4、5、6材料中需提交原件审核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 四、申报时间 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奖励的中小企业,须在2014年11月30日前向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有关事宜,请与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 联 系 人:陈仁松、王元超 联系电话:027-67880101、67880105 邮箱:185667228@qq.com 联系地址:武昌珞瑜路546号管委会大楼603室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