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结合,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按照2015年湖北省科技计划的统一部署,结合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现将省科技支撑计划(技术转移类)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类项目:重点支持湖北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公共服务系统(省中心平台)延伸开发、技术升级、运行维护;根据区域、行业发展要求和省中心平台统一部署,选择性的支持建设区域或专业子平台(申报此类项目须先与省技术交易所衔接)。 2、技术转移服务类(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培育)项目:重点支持科技中介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服务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如围绕企业需求,服务企业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引进资金及延伸产业链等,开展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和技术转移服务,包括通过专利、成果集成熟化、二次开发等实现技术转移。 3、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重点支持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开展企业技术需求的挖掘、科技成果资源的收集,各类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加工等。包括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组织大额技术合同评审和重大科技成果推介(拍卖)会,以及具有培训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2.申报单位须提交《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技术转移类)申报书》。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2、项目推荐。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在汉高校和科研院所、省直相关部门负责推荐项目。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完成网上推荐并统一行文报省科技厅。 3、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5年1月10日17:00时截止。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湖北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处 刘利华 联系电话:027-87135877 电子邮箱:liulh@hbst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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