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和《湖北省科技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行动》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科技支撑计划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1年以后在湖北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学生初创科技企业。 二、支持领域 支持互联网、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信息服务以及文化科技融合领域(动漫影视、光影体验、数字出版、新媒体信息等)内的创新创业项目。包括: 1.具有一定创新性、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的科技创新产品项目; 2.具有完整的创业计划和具有创新商业运营模式的现代服务业及文化创意领域的创业项目; 3.其它相关创新性项目。 三、申报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11年1月1日以后,注册地址应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 2.企业法人代表应为2011年以后(含2011年)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优先); 3.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需要与孵化器签有孵化协议书; 4.具有与项目开发、运营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5.企业运行正常,有发展潜力; 6.在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中已立项支持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流程。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并提交(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孵化器对园区内企业申报情况进行确认和汇总,填写《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将申报汇总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所属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2.项目推荐。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负责推荐项目。各推荐单位登录省科技厅“在线申报”系统,根据孵化器上报的申报汇总表对本地区的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及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协调办,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5年1月10日17:00截止。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协调办 黄源 027-87135795 邮箱:289324219@qq.com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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